一句牢骚罚十万,司法别让民心寒|中听

Connor HTX交易所 2025-09-19 2 0

司法公正是让人心服,不是让人闭嘴。

不服法院判决,说一句“没良心”拘留15天,罚款10万!这处罚重不重?

据《中国新闻周刊》报道,2023年,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王永来,与同村村民孙运省发生纠纷。孙运省手持羊角锤将王永来打伤。2025年6月3日,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孙运省拘役3个月,赔偿王永来各项损失共计25390.69元。

王永来的妻子杨宝花认为法院对孙运省的判罚过轻,在6月的一天,来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承办法官于某某理论。杨宝花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激动,嗓门大,说了一句“谁这么判决,谁就没有良心”。她在表达不满后,被数名法警带走。

一句牢骚罚十万,司法别让民心寒|中听

法院因为她表达方式问题,当场认定她“侮辱、谩骂法院工作人员,态度恶劣”,法警把她带走,给了她两张决定书:拘留15天,罚款10万。

法院的处罚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99条第一款规定:在法庭审判过程中,如果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,审判长应当进行警告制止。对于不听制止的,可以强行带出法庭;情节严重的,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十五日以下的拘留。

一句牢骚罚十万,司法别让民心寒|中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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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有网友认为,法院的依据有牵强之嫌: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法院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。判决书已经下达了,审判已经结束了,根本不是“审判过程中”。退一步说,就算是在庭审过程中违反了法庭秩序,规定也只是“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十五日以下的拘留”。“一千元以下”,也就是最高不超过1000元,法院却罚了10万元,是最高处罚的100倍,依据何在?

杨宝花的老伴儿王永来被人砸成轻伤二级,法官怎么判罚自有法律依据,也有自由裁量权。但作为一名农妇,丈夫被人用锤子砸成轻伤二级,对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很正常。至于她的表达方式妥当与否,那是另外的问题。如果其表达不当,应当依法依规处理。要知道杨宝花的丈夫被人用锤子砸成轻伤二级才让对方赔25000余元。有网友戏称:骂人一句罚10万,是锤子砸人的4倍。怎么骂人一句比用锤子伤人的性质还严重?

司法应该讲比例原则,处罚得匹配行为。杨宝花扰了秩序,批评教育没毛病,处罚也没毛病,可10万罚单加拘留,搁谁不觉得“罚得比故意伤害罪还重”?

一句牢骚罚十万,司法别让民心寒|中听

当然,法官代表国家执法,尊严得维护,执行大厅不是菜市场,不能随便吵吵。杨宝花情绪化表达,影响秩序,警告甚至轻罚都合理。但动辄“天价罚单”,就值得商榷了。

司法权威不是靠罚单多狠,而是靠判决公道、程序透明。在维护法官权威和司法尊严面前,也应当考虑到普通百姓对判决结果的情绪宣泄。法院的处理应该于法有据,罚过相当,这不仅事关个案的公正,更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。

目前,杨宝花申请复议被驳,法院说“超期”,但法律专家建议:法院应依职权审查,主动纠错。毕竟,司法公信力不是靠永不犯错,而是靠有错必纠。

司法是社会的定盘星,维护秩序得有力度,体谅民情得有温度。一句“没良心”罚10万,寒的不只是杨宝花的心,更是老百姓对公道的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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